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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儿子媳妇,离婚后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1 22:5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赠与个人的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就不需要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应当根据具体贡献分割。
  • 你好,这种情况要看是贷款还是全款,不论各种情况你儿媳都会分得一部分,但不是全部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儿子媳妇,离婚后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您好,婚后过户给夫妻属于赠与行为,没有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两个人名字一般平均分割的 需要帮助可帮你详细研究一下
  • 根据你的陈述,一般视为赠与给两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婚前婚后房产分割方式:
    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婚后房产分割方式: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且付清房款,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三、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婚后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且付清房款,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三、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能够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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