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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5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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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的资料有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鉴定意见书、诊断证明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领取的条件是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等。

  一、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哪些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基本前提,用于证明申请人已被认定为工伤。

  2.伤残鉴定意见书,证明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和等级。

  3.诊断证明书,由医生出具,说明申请人的伤情和治疗情况。

  4.医疗发票及清单,包括申请人因工伤接受治疗的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6.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用于接收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支付。

  7.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领取的条件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1.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2.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1)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

  (2)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4.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5.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三、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除此之外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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