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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因岗位调动导致的工资削减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1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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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岗位调动导致工资削减,是合法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用管,是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如何处理因岗位调动导致的工资削减情况

  因岗位调动导致工资削减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1.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按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履行即可。

  2.属于用人单位违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变更前的劳动合同履行。单位违法变更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还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因岗位调动导致的工资削减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因岗位调动导致工资削减,属于违法变动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岗位调动导致的工资削减存在争议怎么办

  因岗位调动导致的工资削减存在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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