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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无产权证的房屋怎么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1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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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时无产权证的房屋先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在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分割。起诉分割材料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起诉状、财产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协商分割时间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诉讼分割时间一般在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内。

  一、离婚时无产权证的房屋怎么分割

  离婚时无产权证的房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无产权证的房屋起诉分割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时无产权证的房屋起诉分割材料包括:

  1.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包含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具体内容、理由和依据),事实和理由(包括婚姻状况、财产情况等),以及相关证据和证人的名单等。

  2.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财产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财产来源证明、购买凭证、评估报告等,以证明财产的归属和价值。

  4.分割财产的理由和依据:如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说明。

  5.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三、离婚时无产权证的房屋分割时间

  协商分割的,法律未对时间作出限制,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通过诉讼分割的,法院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或者六个月内完成分配。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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