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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于担保物权受偿的债权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4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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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优先于担保物权受偿的债权类型,包括税收收优先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船舶优先权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一、优先于担保物权受偿的债权有什么

  优先于担保物权受偿的债权包括以下几种:

  1.税收收优先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当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财产被留置之前时,税收应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2)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优先权仅适用于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不适用于其他机关如海关等。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3)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3.船舶优先权:

  (1)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海事请求人可以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船舶优先权的内容包括船长、船员等在船上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等给付请求,船舶在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等。

  (3)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4)船舶优先权的行使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进行。

  4.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提出赔偿请求,对产生该赔偿请求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内容包括援救该民用航空器的报酬、保管维护该民用航空器的必需费用等。

  (3)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先于民用航空器抵押权受偿。

  (4)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行使通过人民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民用航空器进行。

  二、税收收优先权详解

  1.税收收优先权是指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的一种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当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财产被留置之前时,税收应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这意味着在有担保物权的情况下,税收仍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优先权仅适用于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不适用于其他机关如海关等。税收优先权还有一定的除斥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2.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3.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了解了不同种类的优先受偿权,你是否对如何行使这些权利有了更深的认识?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类似问题,不妨在法律快车上寻找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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