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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哪个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0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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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服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法院管辖,包括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时间一般在十五天,单位对证据裁决不服还需要申请撤销证据裁决。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明等。

  一、不服劳动仲裁哪个法院管辖

  不服劳动仲裁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的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二、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时间包括:

  1.劳动者对终局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对终局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非终局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法院管辖

  三、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材料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的材料包括:

  1.起诉状: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书面诉讼请求,其中应明确列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

  2.劳动仲裁裁决书:这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是起诉的重要依据。

  3.证据材料:包括与劳动争议有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应能够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4.原告身份证明:原告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5.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被告的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以便法院能够送达起诉状和相关法律文书。

  6.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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