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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有什么主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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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主体,融资租赁则具有特殊特征如出卖人向承租人履行义务等。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中有取得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要点。

  一、租赁合同有什么主体

  租赁合同的主体主要为两方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1.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有权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

  2.承租人则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但不拥有其所有权。

  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是什么?

  融资租赁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租赁合同的出卖人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这意味着承租人在享有买受人的权利的同时,并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传统的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然而,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

  3.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

  具体来说,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那么他可以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那么他需要在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租赁合同有什么主体

  三、承租人的选择权是如何体现的?

  承租人的选择权主要体现在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支付的价金数额,承租人可以决定是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还是返还租赁物。具体来说:

  1.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那么他就可以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此时他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该租赁物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2.如果承租人支付的仅是租金,那么他需要在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这种选择权为承租人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使其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做出合适的决策。

  以上就是关于租赁合同主体、融资租赁特征以及承租人选择权的介绍。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你是否在租赁合同中遇到过问题?或有融资租赁的疑惑?法律快车法律小助手为你解答,快来提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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