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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26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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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担保物权在借贷、买卖中扮演什么角色?本文详细解读了担保物权的含义、特征、范围及其特殊性,让你全面了解这一法律概念。担保物权作为债权人优先受偿的保障,确保债务得到履行。

  一、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

  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债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这种权利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为标的物,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从担保财产的价值中获得优先受偿。

  3.担保物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其目的在于确保债务的履行。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和范围

  担保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旨在增强债权的安全性,保障主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从担保财产中优先受偿。

  这种权利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旨在确保主债权的顺利实现。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这可以是不动产(如抵押物)或动产(如质权、留置权)。

  担保物权人只能就这些特定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而不能对债务人的其他财产进行追索。

  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相比,担保物权更注重对担保物价值的支配和利用,以确保债权的清偿。

  担保物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担保物,而是通过担保物的价值来实现其优先受偿权。

  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

  不可分性则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即使债权部分消灭或担保物部分灭失,担保物权人仍可以对剩余部分行使权利。

  5.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担保范围,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担保物权的特殊性质

  担保物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权形式,除了具有一般物权的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特殊的性质。

  1.担保物权以担保债务履行为主要目的,其设立和行使均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为核心。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这种特定性使得担保物权人只能就特定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

  3.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这使得担保物权与主债权紧密相连,并在主债权消灭时随之消灭。

  这些特殊性质使得担保物权在民事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债权人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手段。对担保物权还有疑问吗?比如它的设立条件和程序等。欢迎在法律快车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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