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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物权如何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8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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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选择通过抵押物权的方式来获取资金,最常见的就是抵押房子或者车子之类的,当我们还清了相应债务之后,一定要记得解除所抵押的物权,以免在日后遇到麻烦,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要怎么解除抵押,想要提前了解,那么抵押担保物权如何解除?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抵押担保物权如何解除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债权消灭后,当事人可解除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房产抵押贷款对房屋的要求

  1、重要的一点,要符合抵押要求:必须是商品房,可以进入市场交易流通的房产,小产权房,农民房,安居房,福利房,自建房都不在此列。

  2、没有其他在登记的抵押;房屋年限未列入城市拆迁规划。

  3、产权清晰,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共有的,共有的前提是共有人全部同意做抵押。有房产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发予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4、房子是有可观的评估价值,以保证能够贷到满足需求的额度,房子的变现能力要强,就是要好卖。

  三、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两者关键的区别在于:抵押不需要占有抵押物,只需要在相关部门登记即可;而质押需要转移质物(只能为动产)的占有,否则便不是质权。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民法典第二编物权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抵押担保物权如何解除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抵押权是依托于债权存在的,是为了保障债权,,因此只要是在债权消灭之后,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解除抵押,办理起来并不复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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