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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如何确定劳动关系证据的真实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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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证据的真实性方法包括将同一事件的多个证据进行对比;进行技术鉴定等。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如果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有疑惑,并表示需要鉴定的,一般由提出鉴定申请一方承担相关鉴定费用。

  一、劳动仲裁如何确定劳动关系证据的真实性

  在劳动仲裁中,以下是几种确定劳动关系证据真实性的方法:

  1.对比其他证据:将同一事件或同一时间段的多个证据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例如,可以对比工资条与银行流水,看工资数额是否一致;或者对比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记录,看用人单位是否一致。

  2.调查取证:在必要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查取证。例如,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调取用人单位的用工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或者向银行申请调取劳动者的工资流水记录。

  3.技术鉴定:对于某些可能存在伪造或篡改的证据,可以考虑进行技术鉴定。例如,对于劳动合同的真伪,可以通过字迹鉴定、印章鉴定等方式进行确认。

  4.考虑证据间的关联性: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应具有逻辑关系,并能够影响案件裁判。如果某个证据与其他证据或案件事实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那么其真实性就值得怀疑。

  二、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证据的真实性费用谁出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确定劳动关系证据的真实性的费用,原则上应由提出鉴定需求的当事人承担。这是因为进行证据真实性鉴定是为了支持该当事人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因此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证据什么时候提交

  劳动仲裁证据的提交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具体来说,当事人应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如果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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