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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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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详细解读了如何计算伤残就业补助金,包括计算公式、具体月数以及支付条件等。同时,还介绍了哪些情形下的职工不享受补助金。快来了解如何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吧!

  一、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1.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条例第34条第2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2.这意味着,具体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在没有地区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的规定。

  3.计算公式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通常是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的月数则根据伤残等级有所不同。

  4.值得注意的是,一级至四级的伤残职工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他们需要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

  5.对于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他们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月数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6.而七级至十级的伤残职工,具体月数分别为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这些补助金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等条件下支付。

  7.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8.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不享受补助金情形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级至四级的伤残职工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因为他们需要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

  2.这是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确保这些重度伤残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看完本文,你清楚如何计算伤残就业补助金了吗?如果你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快来法律快车咨询吧!

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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