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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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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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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抵押权与质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权涉及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担保,而质权则需要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抵押权具有多重效力,包括对从物、孳息、添附物的效力等。

  一、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在哪

  抵押权与质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1.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为债权提供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质权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抵押权的具体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在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抵押权的效力也及于这些从物。然而,如果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则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2.对孳息的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时,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3.对添附物的效力:当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加工使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时,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如果添附物归第三人所有,则适用物上代位的相关规定。

  4.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抵押人在设定抵押后,仍然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这意味着抵押人可以继续使用抵押物并获取收益,但必须在履行债务时保证抵押物的安全。

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在哪

  三、抵押时的物上代位权

  1.物上代位权是指当担保物因灭失、毁损而获得金钱或其他物的赔偿或补偿时,这些金钱或其他物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依然存在于其上。

  2.债权人有权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在抵押权设定后,如果抵押物因某种原因受到损害或灭失,并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抵押权人仍可以在这些赔偿或补偿物上行使抵押权。

  了解了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及抵押权的效力后,你是否对担保物权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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