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证明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关于房号;
4.房屋实测面积;
5.户口本;
6.结婚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8.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二、不同房产所需材料
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1.一手商品房:
需要提供买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确权审批表。
2.二手商品房:
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若有共有权利人还需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
3.初始登记的新建房屋:
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
4.继承的房屋:
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房权证、公证书、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析产的房屋需要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分家协议书、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
5.离婚的房屋:
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房权证、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
6.法院拍卖的房屋:
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拍卖协议、拍卖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
7.房改福利房:
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单位同意出售证明。
三、材料准备的细节要求
在准备房产证明材料时,需要注意以下细节要求:
1.所有提交的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以便核对。
2.提交的申请表需要盖章,确保有效性。
3.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一手商品房需要提供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等。
4.涉及到共有房产的,需要提交共有协议,明确产权比例。
5.对于继承或析产的房产,需要提供相应的公证书或分家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6.对于离婚房产,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分割情况。
7.提交的测绘图、评估报告等材料需要由专业机构出具,确保准确性。
总之,在准备房产证明材料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准确、有效。同时,也需要注意细节要求,避免出现疏漏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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