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胜任不了工作就被开除
1.如果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开除员工就不需要赔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合同需要条件
1.解除合同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员工是被过错性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只需要结清工资即可。
4.如果员工是被无过错性辞退或违法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三、员工辞退的补偿规定
1.关于员工辞退的补偿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
2.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你还想了解哪些关于员工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在法律快车,我们为你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资讯和解答,快来探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