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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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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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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滞纳金如何计算?用人单位补缴流程是怎样的?滞纳金又有哪些法律性质?本文为您详细解读滞纳金计算规则、补缴流程及其法律性质,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处理相关问题。

  一、滞纳金是怎么算的

  1.对于用人单位新发生的欠缴社会保险费,从欠缴之日起至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每日会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通常定为收款月的次月1日。

  二、用人单位补缴流程

  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用人单位整体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直接到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月报补缴。

  2.社保系统会打印出《市社会保险月报补缴表》一式三份,滞纳金会通过系统按照计算规则自动计算,并与用人单位月报欠缴金额一并收缴。

  3.用人单位在申报月报补缴时,必须按照最早欠缴月的顺序进行补缴。

  4.自2011年7月起,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需要在每月27日(每年2月份为25日)前进行月报补缴。

  5.如果超过了上述日期进行上月月报补缴,则会生成用人单位当月月报,但不会发送财务进行银行托收。

  三、滞纳金的法律性质

  滞纳金的法律性质在各国法律中的认定并不一致,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学说:

  1.损害赔偿说:认为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事实,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用于弥补因迟延履行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

  2.行政处罚说:认为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未及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具有惩罚性,滞纳金即罚款。

  3.行政秩序罚说:认为滞纳金是对纳税人过去违反税法义务行为的制裁。这种观点将滞纳金与罚款视为相同,认为将其列入税收附带债务没有合理性。

  4.损害赔偿兼行政执行罚说:认为滞纳金主要是一种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但同时也兼有行政执行罚的性质。这种观点认为滞纳金与利息不会同时课征。

  滞纳金计算与补缴流程你都清楚了吗?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联系法律快车,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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