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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9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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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形式有自带劳务承包、零散劳务承包和成建制劳务分包。了解这些形式及法律规定,有助于合理分包工程,避免法律风险。

  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什么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主要包括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以及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1.自带劳务承包是指由企业内部正式职工担任工长,负责招募劳务人员,并由企业统一管理劳务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工资则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则指企业为了某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而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则是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承包劳务作业。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2.对于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劳务及专业分包在建筑工程中的定义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分承包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1.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2.而专业分包则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完成的活动。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1.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但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什么

  三、建筑工程中可以专业分包的内容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可以专业分包的内容包括:

  1.行业垄断的项目,如消防、煤气、自来水加压、配电室高压侧;

  2.特殊专业项目,如手术室、金库、特殊设备等;

  3.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网架、钢结构、幕墙、降水、护壁、打桩、弱电监控、电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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