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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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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关乎公民、法人权益,包括申请人明确、有利害关系、具体请求和理由等。本文详解这些条件,助你了解行政复议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一、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是确保行政复议程序得以有效启动和进行的必要条件。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条例,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需明确,且被申请人需符合规定;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需存在利害关系;

  3.申请人需提出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申请需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申请内容需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申请需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确保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也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行政复议机关才会受理复议申请。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要求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有明确的要求。

  1.申请人需明确自己的身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被申请人也需符合规定,确保其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合法地位。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需存在利害关系,这是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的基础。只有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申请人,才能提出有效的复议申请。

  (1)对于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条例规定,首先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

  (2)对于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

  (3)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这一规定确保了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有序、高效。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三、复议范围及审理期限

  1.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哪些行政行为可以受理复议申请,而审理期限则是指复议机关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复议决定的时间限制。

  2.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条例,行政复议的范围涵盖了众多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3.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等。而审理期限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4.上级行政机关在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时,可以先行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

  这一规定确保了行政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认为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以便其了解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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