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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五至六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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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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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五至六级伤残的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补助金标准依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水平确定,保留劳动关系并提供保障,帮助工伤职工渡过难关。

  一、工伤五至六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的职工可以获得相当于其16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2)六级伤残的职工则可以获得相当于其14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2.工伤职工可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

  (1)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那么应当按月发给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2)五级伤残的职工可以获得相当于其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而六级伤残的职工则可以获得相当于其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这笔津贴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伤残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3.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要求,他们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补助金标准

  关于工伤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的职工可以获得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六级伤残的职工则可以获得14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1.如果工伤职工的工资水平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那么将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2.如果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五至六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三、保留劳动关系事宜

  在工伤五至六级伤残的情况下,职工可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伤残期间能够继续享有与工作相关的权益和待遇。

  1.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适当的工作给工伤职工,那么应当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规定为工伤职工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确保他们在伤残期间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虽然工伤职工可以保留劳动关系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但他们也有权选择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帮助工伤职工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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