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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0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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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程竣工日期认定涉及双方权益,可通过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及发包人拖延验收等方式确定。延期原因多样,包括发包人违约、设计变更等。同时,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一、工程竣工日期怎么认定

  工程竣工日期的认定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过程,它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以及工程交付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在实际操作中,竣工日期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竣工日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均确认某一日期为竣工日期,那么该日期即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合格,那么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即为竣工日期。

  3.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二、工程竣工延期原因

  工程竣工延期的原因多种多样,以下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情况: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支付工程款等,都可能导致工期延误。

  2.发包人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也可能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者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等存在错误或疏漏,也会给承包人带来额外的施工难度和时间成本。

  4.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等累计超过一定时间,以及发包方供应材料迟延,都可能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

  5.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政府指令要求停工等,也是导致工期延误的重要原因。

  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或指令停工情况,如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要求。

  7.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程序完成隐蔽工程后,发包人要求开挖重新验收且验收合格,以及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已完成工程质量产生争议而暂停施工但最终确定质量合格等情况,也可能导致工期延误。

  8.发包人未协调好土地权属问题、相邻关系等问题,以及异常恶劣气候和不利物质条件等因素,也可能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

工程竣工日期怎么认定

  三、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1.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2.在保修期限内,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及时进行修缮和维护,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发包人也应积极配合承包人进行保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竣工日期和工程质量同样重要,你还知道哪些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快来法律快车留言分享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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