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恋爱期间的赠与可以要回吗
恋爱期间的赠与,尤其是大额财物,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的。这种大额赠与往往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的存在,并隐含着以结婚为前提的期望。
一旦恋爱关系破裂,这一前提不复存在,受赠方继续占有这些财物便失去了合法基础,构成了不当得利。因此,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这一观点在法律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认可。
二、大额赠与返还的法律规定
关于大额赠与的返还,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第六百六十三条列举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几种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
3.《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关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也适用于大额赠与的情况。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赠与行为附带了结婚等条件,且该条件未能实现,赠与人同样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物。
三、赠予与赠与的区别及效力
赠予与赠与在含义上虽相似,但在法律上存在显著区别。
1.从法律角度看,“赠与”是一种严谨的法律用语,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涉及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赠予”则更多用于文学表达,并非法律术语。
2.两者在成立要件上有所不同。赠与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即赠与人有赠与意愿且受赠人愿意接受。而赠予则可能仅由赠予方单方面决定,无需受赠人的明确接受。
3.从效力上看,赠与一旦完成便具有法律效力,除非符合法定撤销条件否则不得随意撤销。而赠予则可能因缺乏法定要件而效力待定或无效。
因此,在处理与赠与相关的问题时,应明确区分赠予与赠与的法律含义和效力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