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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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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为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执行异议之诉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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