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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6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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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下面为您整理了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阅读。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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