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双方当事人就该车辆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符合保管合同关系的法律特征,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bb物业应当承担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的相应赔偿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
2004年6月28日,云南aa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公司)职员将公司所有的一辆越野车停放于昆明bb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b物业)管理的道边停车场,当晚发现车辆被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
从民法理论上讲,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依《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其特征有: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为保管物提供的保管劳务;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临时转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权;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有无偿的合同。
本章共十六条,对保管合同的定义、成立、有偿与无偿、保管凭证、保管人的权利义务、寄存人的权利义务、贵重物品的寄存,以及消费保管等作了规定。
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关于保管合同定义的规定。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
核心内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区别是哪些?前者是交付保管物成立保管合同,后者是订立仓储合同时成立。保管合同可以有偿、无偿,不要求具有特定身份,而仓储合同要具有特定身份等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相关知识推荐
保管合同的履行要遵守哪些义务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