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
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双重客体,组织乞讨不但侵害了残疾人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对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
本罪与一般组织乞讨行为的区别《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明确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构成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
[刑法条文]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一)可以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因病、因伤无法到公安机关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