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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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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盗窃3000及以上的凡人可以叫公安机关查找定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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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从监狱出来罚金和责令退赔没交上现在被限制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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