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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鉴定标准的依据,也就是说:如果鉴定机构参照了工伤标准,那么哪条法律、法规、法院的文件明确说这个鉴定应当参照工伤标准,鉴定机构参照工伤标准的依据在哪?作为律师不应当迷信鉴定机构,如果是原告自然希望伤残等级高一点,但如果你是被告怎么办?

2011-07-20 15:5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当依据工伤标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事实上很多鉴定机构并不严格按照受伤原因确定鉴定依据,而是依据原告起诉的案由,如果是侵权之诉一般情况下按照交通事故标准,违约之诉一般按照工伤标准。从法律上来说这种衡量的标准是不成立的,一旦鉴定机构据此作出鉴定结论,作为被告一方可以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至于你所说的鉴定机构并非律师迷信,而是在双方对伤残等级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必须要走的途径。当然,如果你对鉴定结论不认可,可以质证,提出异议,作为被告这是你的权利。 本律师专业从事人身伤害损害赔偿处理,建议你带齐相关材料到律师事务所与本律师面谈。 山东恒盛德律师事务所于晓枫律师,办公地址:青岛市福州北路一号乙。 电话:1325639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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