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1年8月8日,因我村村主任未通知本人强行拆除我家水池,在协商过程中,本人提出要求镇村领导考虑拆除他家台阶,石块等,引起村主任夫妇不满,发生口角,我老婆被村主任踢中腰部摔倒在地,六旬岳父遭他们夫妇殴打,被打中眼部,头部多处轻微伤,额下硬膜下积液,我头部被带铁的木具打肿,共花去医药费1万余元,现已过一月,按程序派出所该如何处理?对方先动手并拿出菜刀,扬言砍死本人,出于本能我在他左侧肩膀打了一拳,未造成伤害,请问我要拘留吗?

2011-09-07 14: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这还要看案件的性质,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还是故意伤害有关,要与整个案件的定性有关,建议当面与当地律师面谈较好。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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