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半年前我与女方打离婚,孩子归女方,法院没叛离。没几天,她的父母却抢占了我们曾住过的房子。(房子是我父母的也并没说过给了我们)现在我正准备第二次起诉与女方离婚,如果离婚后女方父母仍然占着房子不走,我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吗?麻烦您了请您们告诉我。谢谢您

2011-09-19 23: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主要涉及对房屋所有权的妨害问题。关于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主要看《房屋所有权证》,该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的归属,也均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确认证件,不得以其他证件替代。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房子是您父母的,则您父母对房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其它任何人不得干涉,否则,您父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非法占有者腾空房屋并予以返还,若法院判决您父母胜诉后,被告拒绝履行,则您父母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咨询意见仅供参考,请不要作为最终的决策依据。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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