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11月27日本人在公司因工作原因被公司员工打伤,右眼眶下壁骨折,住院治疗。公司出面协调过两次,第一次协调结果贾负担赵所有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但未出任何资金,也未形成书面材料。第二次赵去公司要医疗费用,公司出面协商无果,然后讲双方都开除。后续事情公司不再处理。 1.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工伤 2.公司这样的行为用不用承担一定责任 3。打人的已经在办理离职,但工资未发,能不能让这部分工资作为医疗费用赔付(我是陕西渭南的)

2011-12-22 2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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