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家淘宝网店的客服,由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没有相关同行竞业的规定,在完成工作之余,所以我自己也开了一家同行网店作为兼职,但是并没有竞争公司的顾客和对公司造成相关影响。由于跟经理发生口角,这个月3号,我向公司提出口头辞职,4号开始,公司就让我不上班了,停业再家,7号的时候又让我上班,随即让我 签订一份保密合同,上面就有关于禁止同行竞业,兼职等规定,9号的时候我正式提交书面辞职,公司以我自己另开网店兼职违反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为由,要求我赔偿并且要求强行关闭我的网店,而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请人调查我网店的收支情况,销售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等,还拷贝了一份出来,更在没有得到我的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调出我私人QQ聊天记录。还恐吓我如果不赔偿不关闭我的网店就起诉我,请问,这样的一份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公司是否侵害了我的隐私权?我是否违法了呢?如果提起诉讼,我该准备一些什么相关材料和证据?我手里现在只有一份劳动合同。我胜诉的机会大吗?请专业律师帮帮我。谢谢

2012-02-13 09: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你可主张保密协议无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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