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公司股东,但另一股东由于个人债务原因挪用公司财务,公司财务里有企业盈利和客户的应付款。如另一股东资金链断裂无法补齐公司账户,我是否要承担对客户的赔偿责任。我也是受害人,企业分红的20多万我都没收到,全被挪用了。

2012-06-04 14: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 很感谢您的来信咨询。根据您的描述的事情,若贵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则另一股东私自挪用公司资产对公司客户造成的损失,依照法律仅是由公司和挪用股东对客户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而您个人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但若是合伙企业,则您可能要承担责任。还有不清楚的欢迎您直接咨询我。电话:18951945636,地址南京白下路257号综合楼三楼。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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