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1年3月村委会制定三中方案征地,村民万某反对,经协调,万某同意并选择了建房的补偿方案。2011年9月工程开工挖土,万某三子李某无理阻挡挖土,并要求从每一铲中抽五元钱,因停工损失较大且李某在本村恶名在外,被迫同意并于2012年1月兑现三万余元。2012年6月工程再次开工,李某再次阻挡,村委会坚决不同意再给李某从中抽钱,并向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调查,李某又借口称:原本不同意征地方案,村委会负责人答应补偿才同意的,现在要求村委会通过工程来补偿损失才阻挡的。请问李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2012-06-16 15:3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显著特点是虚构事实,本案村委与李之间的纠纷确实存在,协商达成协议,后李有违约,你们可以诉至法院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严重可以让公安机关,以非法滋事予以拘留。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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