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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现已成功设立了“xx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已有三、四个子公司,在对内、对外宣传使用时可否使用“杨田集团”,若使用可能会出现什么风险?

2013-01-21 14: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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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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