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婚后双方集资男方父亲单位的房子,拆迁时由于父亲去世改为男方母亲的名字。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将房子卖出,得到26万。现在双方分居一年。分居之前男方单位集资房子,女方借款20万元集资房子。现在男方居住单位集资的,女方与女儿租房居住(两人有一上大二的女儿,每年学费加生活费两万五,两年皆有女方供养)。女方得知房子被卖希望男方帮助还债,被拒绝,起诉离婚。分局原因是分局前两人争吵不断,男方有辱骂,持刀砍门(女方和女儿一个屋子)等行为,但男方并不承认。开庭后,由于房子是铁路集资房不可以拍卖,请问女方该怎么办?

2013-02-01 18: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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