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买了套二手房,但是房主一直在租赁着。4.2号的时候把所有的款项都给了原房主,现在房客还一直租住,原房主收房租到了5.27号,房主跟中介签订的合同是到8.30号,如果提前结束合同要付200%的违约金。现在问题是,房主从4.2到5.27的房租不给我,我有权利要求房客走,或者原房主给房租么,按理违约金该谁付呢。房子已经过户

2013-04-10 17: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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