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一朋友去年借了我4.2万元钱还贷款,说转下1个月还,有借条,并在借条上注明承若,说如果到期不还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他全部承担。现在都过去了一年了,人都见不着,电话也不接。我如果起诉他有权向法院要求在4.2万元基础上追加法定利息吗?法定利息是多少?4.2万元起诉费、执行费是多少?他夫妻有套按揭购买的商品房,住着他的父亲、老婆和小孩。我可以在起诉的过程当中保全他的房子吗?假如他就没钱还法院怎么执行呢?谢谢!

2013-04-29 08: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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