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2003年以我个人名义按揭10万买的房子,04年4月结的婚,房子首付5万向女友及其亲戚借了一部分,都是口头借款,事后本金和利息已经归还,但无书面证据可以证明,房产证名字是我个人名字,04年4月份和女友结婚,05年女友辞职不工作至今,房子按揭余款一直支付到08年,期间,所有家庭经济来源都来自于我一个人的工作收入,而且我工作期间的全部收入都交由妻子保管,房产证也是其保管,请问现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13-05-29 20: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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