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于2009.9.20日入怡霞制衣公司,入厂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在10.2日下午上班时被机器切伤右手食指,事故发生后厂方送去和平医院医治。 我伤愈后向厂方申请工伤认定,厂方否认其劳动关系,拒负一切责任。

2010-02-25 18:3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现在要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与厂方有劳动关系,如:厂方有没支付医疗费,送医是否厂方,有无工友作证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