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于2009.9.20日入厂,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在10.2日下午上班时被机器切伤右手食指,事发后厂方将我送去和平医院医治。 我伤愈后要厂方申请工伤认定,厂方否认其劳动关系,拒负一切责任。

2010-01-24 18:4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收集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 证据包括:医疗费由谁交的,有无考勤表、工资条、工作牌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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