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与男方分居N年,期间他不同意离婚,生育一女孩已经5岁半了,孩子未到一岁就随女方在父母家生活,男方未曾探视,也未曾出过抚养费,男方是个不务正业的人,现欲起诉离婚,不想给孩子将来造成阴影,小孩也不认识他,可不可以要求小孩与男方断绝关系

2013-06-02 19: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不可以要求断绝关系,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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