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08年4月份本公司招聘了3名员工,08年5月22日由其中一名员工去办理3人的社会保险,08年5月三人又都离职了,本公司以为社会保险还没生效,一直也没有过问,也没有收到过社会保险催缴通知。近段时间发现他们的社会保险已经生效,费用一直记在本公司帐上。本公司咨询了社保局要把所欠费用缴清才能办停,离职的3人也不愿缴费。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社保局强制停保??你建议怎么解决此事??

2010-01-17 22:4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入职当月单位是有义务买保险的,由于你们疏忽未能及时减少参保人员造成的损失,虽然劳动者是保险受益者,但是他们不交,由于金额太小最好是趁这月马上补交了减少出去,否则下月还要多交。15184384430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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