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3年4月1日,我签订的劳动合同(1式5份)然后由部门领导全部收回;至今我也没有拿到劳动合同;我与领导谈过,但他们不给回复。请问这可以不可以算,无效的劳动合同?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013-07-18 21: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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