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一年前某商场(甲方)招商,一商户(乙方)进驻。 一: 合同上有一条款:商户在离场(不续租)时不得带走装修的物品,违规者由(*)方承担责任。(*是未注明由谁负责)。 请问该条款未注明由那一方负责,商户是否可以自行拆除或毁坏装修的物品?? 商户是否会触犯法律条文? 二: 商户在房租到期的当日前来搬离商场,商场财务、总经理不在(另一在职管理人员只说他们有事外出,也不打电话通知),此管理人员说,让商户先行回去,等待财务和总经理签字,然后打电话通知商户前来办理! (态度极其恶烈)! 请问对于这样的管理人员,商户是否可以也找借口不去办理手续?商户会不会为此触犯什么法律调理? 三: 商户与商场合同上有一明文规定:商场进行装修期间,影响商户正常营业,应当按装修时间赔偿商户租金! 而如今商场以各种理由不给与赔偿! 请问商户该寻求什么帮助?才能获得此赔偿? 谢谢!

2013-07-23 17: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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