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08年开始保险业务员向我母亲推销各种人寿保险、疾病保险,让我母亲以缴费人及投保人的名义,为我和妻子、儿子,合计投保了18份人寿保险、疾病保险,但是保险业务员以第一份人寿保险合同上我和妻子的亲笔签名笔迹。在这18份人寿保险、疾病保险的投保人、被保人签名处伪造签上我的名字或妻子的名字。购买的这18份人寿保险,而且保险业务员从来都未有告知我和妻子关于人寿保险合同的一切事项。之后,我母亲为这些保险合同连续缴纳了3至5年的保费,我是到2013年8月才知道保险合同假冒签名的事,请问保险合同是否有效?该如何处理,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2013-09-01 23: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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