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1988年3月和邻村的王某结婚,当年冬天老人分的家,老人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已分家单过,当时一共有6个人的地,其中包括老两口的还有老二和老三的,还有老人母亲的,老人二女儿的。老人母亲已经去世。老人是这样分的;老两口的地哥仨三一三十一剩下的我们哥俩一家两个人的地,哥仨供养老人,我们中了6年就去东花园做生意去了,1995年地就让老二种了,当时是这样说的,老二种地管替我们交大队要的钱,每年给我们点葡萄,老人我们一样供养,2002年老三因病去世,我依然供养着老人2004年我改嫁到了别的村子,老人说只要我还供养他们老房子就给我女儿留着,我说行,就这样我们一直供养到现在,我女儿结婚已经三年,我们的户口已不在村里了,今年正月公公已经去世,我女儿要地的不住钱老二不给还说这地没我们得份,我想知道这地到底还算我们的吗

2013-09-25 2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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