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想向您咨询下:我向公司提前一个月即3月18日提出辞职,直接上级领导签字同意,但没签我离职到期日。公司经理也口头同意,但没书面签字同意,离职单也放在她那里。她说等交接好工作再同意我走。现在,人事部已经在招聘,有两个人选,公司以不知选哪个人较合适,迟迟没有人来交接。请问我4月18日可以走,并付给我工资,不算自离吗? 谢谢!

2010-03-27 19:4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果你已经履行了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法定义务,到期后无论公司是否同意,你都可以要求公司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工资。不过你最好在到期一周前再和单位说一下较好。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