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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被告履行离婚协议,协助原告办理离婚房屋产权更名或者起诉确权,是属于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管辖还是原告户口所在地法院管辖?注明:房产所在地为原告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也是原告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离婚协议也是原告户口所在地签的

2014-09-04 11: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法定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在被告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均可,你们的经常居住地应该在房产所在地,应该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追问】焦律师你好,是这个样子,我现在想起诉她要求她履行离婚协议,协助我办理离婚房屋产权更名或者起诉确权。房产所在地在宜昌。我的户口在宜昌,离婚在宜昌离的。而她户口地在襄樊,离婚后她的经常居住地在北京,也不知道北京哪里。那么请问,现在是宜昌法院管辖还是襄樊管辖呢。。恳请回复。。如果确定地方我过来找您详谈起诉事宜。。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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