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从05年到10年在原公司上班, 一直没签定劳动合同,在08年检查的时候和我们签了个于实际不复的劳动合同应付检查,时间为一年,后来到期后就在也没签,我与10年3月份,与公司口头协商离开公司(是我提出来的,自己感觉公司对我有成见所以自己提出辞职)公司叫我写辞职报告,我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没给公司写。我想问:我有些什么样的赔偿,怎么计算。谢谢 我现在手里有证明我在其公司上班的工作时间、和2008年公司对我调工资的复印件,还有09年4月到10年3月通过网上银行对我工资发放的清单。

2010-05-06 17: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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