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本人想咨询一下,我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从2011年9月1日起至2014年9月1日止。(并没有以什么为标志)!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1100/月。加班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但我每月实收工资不低于8千元),合同期已过了三个月了,我还在正常上班,现在公司栽员,要栽掉我(无书面通知,有厂长的口头通知并已录音。)现在公司以说我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要炒掉我。请问张律师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劳动仲裁吗,胜算高吗??能要到公司的赔偿吗??急急急急急急!来自快车,请张律师帮忙解答!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2014-12-08 09:3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赔偿金;胜算问题面谈看材料。
    【追问】请问要什么材料呢?胜算才大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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