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原是一家大型国企的领导,2003年和朋友一起投资设立了一家不同行业的小公司。后来我所在的企业进行政策性破产,本人被安排在当地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属于公务员性质严格说是参公性质,但由于本人年纪偏大,没有安排我坐班。现在我们投资的公司已准备上市,请问我现在还能继续担任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吗?因为我的情况很特殊,前面我是企业员工后面才有现在的身份的。请哪位专家给我解答一下,好吗?谢谢。

2015-04-09 17:5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从法律角度来说,可以担任股东和董事,你的权益一样可以得到保障。至于公务员不能经商是政纪规定,你需权衡商业利益与从政利益的利弊。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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